会计人员核算增值税时,一般会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期末结转增值税,具体应如何做账务处理?就该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增值税期末结转怎么做账?
1、结转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销项税-进项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未交增值税是借方余额,表明进项-销项>0,月末直接结转,不用缴税,也不用计提城建税和教育附加。
有税交纳时,结转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负担的增值税额。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可将进项税额理解为已经支付的钱,编制分录时,记在借方。
销项税额,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销项税额时,可通过以下方法: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