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税控盘所发生的技术维护费支出,缴纳增值税时能否跨年抵扣?
税控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扣吗?
税控技术维护费是可以跨年抵扣的。企业购买金税盘等税控设备及其服务费支付的款项,按现行税法可以在增值税缴纳时,全额抵扣,其分录如下:
1、企业支付购买税控设备的款项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等
2、实际全额抵减税额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税款技术维护费是否可以不交?
不可以不交。
不缴纳技术维护费会导致企业无法开具发票,而且这块维护费可以作为税款全额抵扣,没有必要不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