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赠送礼品给客户是常有的事,处理其实务问题时,一般涉及增值税的处理,具体处理方法是什么?

赠送礼品增值税

  公司赠送礼品增值税的处理

  1、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2、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

  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送礼品给客户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这里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第一,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组织,就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第二,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也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只要第三种,给予个人,并非“买赠”的赠送,才需要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案例说明:某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价格 11300 元,公司把这台电脑赠送给个人客户。

  第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客户获赠电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公司不会要求客户交钱以供报税,因此该笔税款一般是由公司承担,在账务处理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此公司赠送给客户笔记本电脑,在增值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而视同销售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因此购买笔记本的进项税额1300元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