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企业通常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进行核算,那么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通常来讲进项税额是允许抵扣的,但是按相关的规定,企业购进非经营损失的货物,或者将购进货物改变其原有的用途(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时进项税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