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项税收,国家都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印花税也不例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享受的印花税减征优惠政策,可以和其他优惠政策叠加吗?

印花税优惠政策叠加

  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和其他优惠政策叠加?

  关于印花税,有一条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那就是自2018年5月1日起,资金账簿按万分之五税率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印花税,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而如果你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减半征收的资金账簿印花税还可在原有基础上再减半,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叠加享受优惠政策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也可以叠加享受50%的税额减征印花税的政策优惠。

  资金账簿印花税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的征收,属于新企业成立的时候,按照实缴资本金额的万分之五减半缴纳印花税,并在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印花税。以后年度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动的话,是不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的,只有增加实收资本时,才按照增加的资本金额缴纳印花税。因此只要企业的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动,就不要缴纳印花税了。但是涉及以后年度增资的,是在次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按年汇总申报缴纳,不是资金到账的次月申报,这点需要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