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首次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的纳税人看过来,您有一份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服务请查收~
什么是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业务?
对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可先行按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
适用“容缺办理”事项的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是多少呢?
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都适用“容缺办理”哦。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