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万元。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3万元、优质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 15.60

B: 15.83

C: 15.95

D: 16.18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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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题解题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征税范围与适用税率。 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3%。 第二步:确定销售额。 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销售额=2÷(1+13%)=1.77(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时间在1内以内且未逾期,无需确认增值税。 销售额合计=120+1.77=121.77(万元)。 第三步: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21.77×13%=15.83(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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