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甲上市公司的员工,2020年8月甲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赵某股票期权10000股(不可公开交易),合同约定赵某从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在甲公司连续任职2年就可以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10000股;2022年8月赵某行权,行权时该股票的市场价为8元/股,则赵某2022年8月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1)纳税人取得的股票期权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赵某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8-3)×10000×10%-2520=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