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07年1月1日,公司为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条件是这些人员必须为公司连续服务3年,才可自2009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行权获得现金。2007年、2008年、2009年年末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分别为每股15元、16元和18元。2007年有18名管理人员离开,预计2008年和2009年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2008年实际有8名管理人员离开,预计2009年还将有9名管理人员离开。则甲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A: 83 500
B: 92 500
C: 84 000
D: 17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