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为了帮扶各类中小型企业、单位和个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2月3日的时候也针对疫情影响发布了与受疫情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的通知,大家一起来看看。

国家对收疫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公积金的政策支持

相关政策: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1、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影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

4、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二)对防疫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

1、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具体手续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

2、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申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3、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疫情防控期间,对非必要去窗口办理的,建议采取网上办理,如有必要到前台办理的,请提前预约,错峰办理,以支持国家的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