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发生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疫情的防控,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伸出了援手,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捐款捐物。对于这类献爱心人士,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政策,那么这类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是如何落实、如何规定?
一、疫情期间个人捐赠涉及的支出能否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通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直接向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进行捐赠物品、款项的,涉及的支出金额都能够进行税前全额扣除。
具体做法,大家可以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进行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二、在疫情期间,对捐赠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的,如何确定捐赠金额?
在疫情期间,为了加强对疫情的防控,不少社会人士都向疫情防治医院、一线医务人员纷纷捐出了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而对于这类捐赠物资所涉及的捐赠金额,将统一由公益性社会组织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评估。关于捐赠物资的金额,社会公益性组织一般都会以市场价格来计算。
三、对于所捐赠的物品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能够继续享受全额扣除政策?
在疫情期间,有不少人会出现在捐赠完物品后,未能及时收到公益性组织所开具的发票情况,对于这种问题,同样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于个人捐赠时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可以暂时凭捐赠银行所支付的凭证来享受扣除政策,前提是只要确保能够在三个月内取得捐赠发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