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大企业十分关注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运输企业,国家都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本文就针对疫情期间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热点问题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疫情期间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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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优惠政策问答企业税收减免措施

  疫情期间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对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物资所取得的收入,减免增值税

  在本次疫情当中,有不少纳税人通过运输方式来帮助医院等机构,将疫情防控物资运送到指定目的地的,那么对于这类交通运输行业或者个体纳税人,只要是运送的属于疫情防控保障物资,其所取得的收入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2.疫情期间,发生重大经济亏损的困难企业,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在本次疫情当中,不少企业因为无法正常经营、无法正常取得经济收入,在经济上遭受了非常的重挫。对于这类影响严重较大的企业,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关应对措施。

  对于在疫情期间,2020年度发生重大经济亏损的困难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四大类,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对于交通运输的判断标准,大家可以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判断,交通运输主要分为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派送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均可减免增值税。

  在本次疫情中,对于公共交通服务、快递派送等服务,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类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共交通服务具体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疫情期间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

  1.我公司是一家从事货运、客运的公司,疫情期间公司分别为国内外运输防疫口罩,还为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提供了长途客运服务,请问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优惠吗?

  答:可以。

  (1)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你公司在国内运输的防疫口罩符合该项政策,可以享受此优惠。

  (2)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你公司为国外运输的防疫口罩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3)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你公司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的长途客运服务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享受此优惠。

  2.我们公司是一家从事公共交通运输和物流仓储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受到疫情影响,第一季度的收入不太乐观,老板为此很焦虑。

  答:不用愁,为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1)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如果发生亏损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自2020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行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适用税。

  (4)疫情期间用人成本高,还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四项优惠政策。

  3.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出租车业务的运输公司,可以享受疫情期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最近,有客户要求我们开具带税率和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暂按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由于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因此,你公司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按照8号公告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在向客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疫情期间,对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在疫情期间,由于企业的经济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稳固好自身的业务,难免都会涉及到贷款,对于贷款的企业,中央财政部对此也实施了相应举措,会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不超过一年。

  2.提供相关优惠的金融服务

  在本次疫情当中,对于受影响比较大的餐饮、交通运输、快递派送、住宿、旅游等服务性行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断贷、压贷。对于疫情受影响比较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者续贷。

  3.拓宽融资渠道

  在疫情期间,对受到影响比较严重的,并且股票质押协议刚好到期的企业,假如因为还款困难原因进行申请展期的,企业都可以与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基本上都能够给予延长展期3~6个月左右。

  4.延长纳税期

  除了企业外,在本次疫情中,国家也对纳税人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最新发布的消息,纳税申报期限从原来延长至2月28日,现在已经延长至5月22日。而对于5月22日仍然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就可以了。

  疫情期间企业税收减免措施

  (一)企业可申请延长纳税申报期及缴纳税款

  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申报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为了减轻企业受到的经济负担,从2月份开始,国家按照《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和企业延长了申报期限,目前,根据最新消息,纳税申报期限从原来的2月份已经延长至5月22日。

  另外,在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于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存在困难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请进一步的纳税延期。

  (二)增值税减免优惠

  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所有企业不得不被迫停工停产。为了帮助企业能够在这次疫情中渡过难关,国家出台了不少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中重要的一项就包括了减免增值税。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在本次肺炎疫情当中,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而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的相关企业和纳税人,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再办理其它免税备案手续,只需要将相关符合政策条件的证明资料保留好就可以了。

  (三)企业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在疫情期间,对于受损失比较大的困难企业,可减免其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外,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只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无需再到税务大厅现场递交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