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31条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真正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和政策上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1条针对性强的举措,回应了市场核心关切以及痛点、难点。
《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二、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
三、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
五、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六、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
当天,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但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本次出台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见》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民营企业坚定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具有重要的激励和指导作用。
二、《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对事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进行了细致的政策安排,也必将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意见》中提到要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这也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关心、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的重要表现。
三、《意见》的发布再次释放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信号,有效助力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增强活力,让人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多层面明确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诉求,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四、《意见》提出的“开放、创新、赋能”的要求,锚定了平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将围绕这些战略方向聚焦发展力量,坚守“连接器”、“工具箱”、“小助手”的角色定位,推动消费互联网业务为扩大内需不断输出新动能,强化产业互联网业务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新深度,并以“数字工匠精神”坚持不懈地增强海外业务竞争力。
五、《意见》的发布为整个民营经济大军设定了更加清晰的航标,对于民营企业增强信心、大胆发展具有重要的激励和指导作用。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在新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扮演着“生力军”的角色,作为一站式充电服务商,能链智电将持续助力新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升级,深度参与油电切换下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我国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蓄更多新动能。
六、《意见》“非常及时”,几乎涉及了所有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焦虑点,并给出了完善的政策应对,对中国经济的进一步持续回升定会起到非常积极重要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水平。必要时可根据意见进一步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自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地方政府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全国工商联定期开展意见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防止政策举措在实施中变形走样。
三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四是及时研究、科学评估。及时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对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研究,委托相关机构对政策实施开展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持续优化政策落实方式。
国新办20日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简称“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很快就会出台。
围绕意见的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近期就会发布两份相关配套文件。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上述两份文件将作为《意见》的“1+N”的配套措施,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官网、新华社等,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