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第三联是财务联即记账联。收据一般分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是收执方付款或收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是开票方记账的原始凭证。

  日常实务中,公司收取单位或个人往来性质的款项时,应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收据要依照顺序使用,各联一次复写,各栏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收款单位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管理人员对于错填的收据要逐联加盖“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统一存档,不得向其他单位及个人转借、代开收据,也不得使用拆本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