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收入并确认销项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发生收入并确认销项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等相关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