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特点有:

  1、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中心,出口报关单据中必须有出口收汇核销单;

  2、实行先收汇后核销,在收到货款后,银行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并提供结汇水单,凭结汇水单核销;

  3、以提高收汇率为目的。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适用于我国一切出口贸易项下的出口货物收汇监管。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以外汇管理局制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逐笔对出口货物应收外汇实行跟踪监管。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向海关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