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逐笔对出口货物应收外汇实行跟踪监管。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向海关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其中“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一单三联,包括出口收汇核销单存根、出口收核销单正本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适用于我国一切出口贸易项下的出口货物收汇监管,它是一种以出口货物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事后管理措施,可以监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