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评审高级经济师论文著作要求:
1、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经济类著作1部。
2、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发表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经济相关论文2篇。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1篇,并在市(厅)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围绕解决重大经济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市(厅)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评估报告、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政策实施评估报告等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