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车船使用税是对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按照规定,如果车船使用有租赁关系的,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则应由租赁双方商妥以何方为纳税人;租赁双方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的车船,由使用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