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1日起,有车一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以下是会计网整理的关于车船税免征范围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车船税免征

  哪些情况下免征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是什么?

  车船税是指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税,实行定额税率。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表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实行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车船税账务处理

  在支付税金前确认应交税费时:

  借:管理费用——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