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1、上月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冲红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3、重新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发票,也称为负数发票。当月增值税红字发票开错,可以作废。一张通知单与一张有效的红字发票对应,红字发票未抄税的情况下,可以将这张红字发票先作废,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无需重新开申请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