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费用,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如果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押金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企业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企业收到的押金确认不进行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