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加油卡应计入“预付账款-加油卡”科目核算:
借:预付账款-加油卡
贷:银行存款
等到实际使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计入成本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加油卡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的时候,应该要按照,预收账款方法,来作相关的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者加油凭证的时候,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就要等用户凭着卡,或者加油凭证,加油之后,根据加油卡,或者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