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将货物赠出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应当作视同销售处理,需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涉及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