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收到社保就业补助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补助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收取社保就业补助金,首先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进行确认,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后,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进行核算。“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