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指的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审议;复议机关依法对原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作出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公布、2018年进行修正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可以有效地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