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其中,得奖,是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获得的奖金;中奖、中彩,是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

  偶然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个税计算公式为:偶然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20%);

  其中,对于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一次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则应按照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