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立法体制是中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之间有关税收立法权划分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根据行使立法权主体以及行使立法权的层次不同,税收立法体制分为了三种类型,具体包括:

  1、单一的立法体制:是立法权由一个政权机关甚至一个人行使的立法体制;

  2、复合的立法机制:是立法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政权机关共同行使的立法体制;

  3、制衡的立法体制:是建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原则基础上的立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