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收入指企业取得的对方因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而按照规定支付的罚款,主要包括因供应单位不履行合同而向其收取的赔偿款、因购买单位不履行合同协议支付货款而向其收取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处罚款项等。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所取得的罚款收入一般先用于弥补由于对方违反制度规定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将剩余的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