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储备基金指企业经批准所提取的用于弥补企业经营亏损以及转增资本等用途的储备额度,在会计处理上也称为“提取储备基金”科目,是“利润分配”科目的二级明细内容,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提取储备基金时,应通过“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科目以及“盈余公积——储备基金”等科目进行核算。

  “利润分配”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在年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