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理资产,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从事受托代理交易业务而从委托方取得的资产。由于在接受委托的过程中,民间非营利组织本身并不拥有受托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受托代理资产不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项目。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资产,应当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其确认和计量应当比照接受捐赠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处理。“受托代理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尚未转出的受托代理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