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1、凭证名称;

  2、填制日期和编号;

  3、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4、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原始凭证对于内容的填制有一定的要求。原始凭证必须详细载明有关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同时必须明确经办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原始凭证是经办单位或人员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