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其中,最高开票限额,是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进行申请,并由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税务机关应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进行审批,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符合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