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联是发票的基本联次之一,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的发票联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其中,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则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实务中,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有两联,即第一联为记账联,第二联为发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即第一联为记账联,第二联为抵扣联,第三联为发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