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当期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用于计算应纳税额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四条的内容可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其中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而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