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