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贷资金理论》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来的,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剑桥学派的罗伯逊和瑞典学派的俄林。该理论试图在利率决定问题上把货币因素和实质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完善古典学派的储蓄投资理论和凯恩斯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可贷资金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由罗伯森和俄林等提出,认为利率不是由储蓄与投资所决定,而是由借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的均衡点所决定。可贷资金理论综合考虑了实质因素和货币因素对利率决定的影响,将社会经济的实体层面和金融层面有机的结合了起来,合理的解释了利率的决定过程,是当今比较有影响的利率决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