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属于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业务用的备用金。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预支。
其中,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