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估价,是指经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海关估价共有6种估价方法,主要包括实际成交价格、相同产品的成交价格、类似商品成交价格、倒扣法、估算价格和顺序类推法,而海关在使用时,应严格按以下顺序:只有当按照第一种方法无法有效地作出估价时,才选择第二种方法,但可以在第四与第五种方法之间任选一种方法。
禁止使用的估价方法有:进口国生产的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可供海关从两种可选择的估价中选用较高的估价制度、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商品价格、除已确定的进口商品的估算价值以外的其它生产成本、出口到除进口国以外其它国家的商品价格、最低海关关估价以及武断地或虚假地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