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分为调增和调减两种:
调增的项目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调减的项目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指因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存在差异,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并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增或纳税调减,计算出企业应税所得,并按规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