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契税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赠与土地、房屋权属后,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所应缴纳的契税。契税指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双方所立的契约,向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