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赠资产的税务处理,一般指在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企业受赠与资产的处理。受赠与资产可以视同一项接受捐赠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接受捐赠收入,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在我国国内,针对企业所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收入,都应当作为收入总额并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