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使用牌照税是台湾地区对使用于公共水陆道路供作工业、私用或军用交通工具的机动车辆及船舶所征收的一项税收,主要依据“使用牌照税法”的政策规定进行计征。使用牌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其中使用牌照税所指的交通工具一般包括机动车辆、船舶,机动车辆包括小客车、大客车、货车、机器脚踏车四类,船舶则按照其总吨位是否大于等于5吨进行计征。汽车、机器脚踏车及其他交通工具每年征收一次,征税时间为每年4月1日起1个月内一次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