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征收货币结算是我国农业税的一种缴纳、结算方法,即农业税以粮食或其他农产品作为缴纳对象,但事先按当地中等主粮牌价将纳税人应纳的税额折算为货币金额,在纳税人实际交纳粮食或其他农产品时按质论价,在其所交粮食、农产品的价款抵足应纳农业税的金额后,就视同其已经完成了农业税的缴纳任务。
实行实物征收货币结算的办法,能较好地解决以粮食或其他农产品的实物数量结算农业税任务时所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同时使农业税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对农业税的课征。
实物征收货币结算是我国农业税的一种缴纳、结算方法,即农业税以粮食或其他农产品作为缴纳对象,但事先按当地中等主粮牌价将纳税人应纳的税额折算为货币金额,在纳税人实际交纳粮食或其他农产品时按质论价,在其所交粮食、农产品的价款抵足应纳农业税的金额后,就视同其已经完成了农业税的缴纳任务。
实行实物征收货币结算的办法,能较好地解决以粮食或其他农产品的实物数量结算农业税任务时所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同时使农业税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对农业税的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