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捐赠物资一般不需要进项税转出。

  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期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及“库存商品”等科目处理。“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