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的条件在于纳税人应当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或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其中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中第一点的内容规定,第三方防治企业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第三方防治企业应满足的条件包括企业应当属于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同时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