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免考资格如下: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可申请免考专业阶段考试的任意1科专长科目。
2、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或专业资格课程合格人员,可申请免考的科目为4科,分别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以及《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3、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可申请免考的科目为2科,分别是《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达成相互豁免,在内地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在报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的《企业财务》、《业务鉴证》和《财务汇报》三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