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捐赠的会计科目有“营业外支出”、“库存商品”等等。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品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疫情期间,企业捐钱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无论捐钱捐物、公益与否、捐给谁,捐赠支出在会计账务处理上,都记录在“营业外支出”科目。针对某些特定捐赠事项,如对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对地震灾区捐赠,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曾联合发文减免所捐物资的增值税。只有通过政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得到税务认可)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捐赠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