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资捐赠会计科目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无论捐钱捐物、公益与否、捐给谁,捐赠支出在会计账务处理上,都记录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如果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物品,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物品,都能享有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