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累计收入30W计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税的纳税人而言,其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的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包含30W的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而对于实行“年薪制”的纳税人而言,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或单独计算个税,单独计算个税的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包含30W的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